教務章則​

最新更新日期:2023/07/06

  1. 學生每科上課出席率必須達 80%或以上,即 10 課中最少出席 8 課。
  2. 培訓中心將把每課課堂錄影下來,供未能出席課堂之學生學習,學生若能於學期內聆聽學習,仍可作出席論。
  3. 學生須準時出席課堂和繳交作業,抱認真學習態度,尊重老師,同學不分國界種族共同切磋,愛護公物,把所學應用於家庭、教會、工作環境及社區,榮神益人。
  4. 學生及校友需愛護培訓中心,恆切為中心禱告及奉獻,及作為中心之大使向其他肢體介紹中心之課程及需要。
  5. 畢業資格
    1. 完成證書課程指定學分。
    2. 總成績起碼達 C- 等級 (即平均積點 1.7)。
    3. 完成 1000 字之畢業生命及事奉反省文章。
    4. 獲教會執事會或傳道人推薦畢業。
    5. 獲生命導師推薦畢業。
  6. 學生在學期間如果信仰有偏差,或脫離了基督教信仰,會被停學。

7. 成績考核